請銷假制度(精選)
在社會發(fā)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請銷假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請銷假制度1
一、因公出差要嚴格履行由主要領導同意和告知辦公室的制度。凡請公休假、探親假、事假、病假等一天以上的,事先要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如遇特殊或緊急情況,可口頭或代請假,但事后必須說明情況并補寫假條備案,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二、一般干部請假,一日內股所長批準,兩日以上由分管局長批準,三日以上由局長批準;股所長請假,一日內由分管局長批準,兩日以上由局長批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批準。請假期滿,必須向批準休假的`履行銷假手續(xù)。
三、探親假、公休假,按照《國務院職工探親假期待遇》和xx省政府《關于國家機關干部實行公休假制度的規(guī)定》執(zhí)行,婚、喪及計劃生育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因私事推遲上班或提早下班都應請假,不請假的按遲到早退論處。凡因加班、值班等原因調休者,必須向股所長或分管局長說明。
五、全局干部職工在進行《國家公務員考核手冊》登記時,對自己的各種請假、休假均應如實記載,每月月底對工作人員進行考勤登記,并列入每月對公務員考評、考核的內容之一,并作為年度考核、評比的一個重要依據。
六、無故曠工或經常遲到早退的,按《國家公務員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請銷假制度2
1、教職員工請假程序
。1)請假兩天以內:個人持書面申請→相關處室審批并登記→交行政辦公室登記。
。2)請假兩天以上七天以內:個人持書面申請→交分管校長審批→交相關處室主任登記→交行政辦公室登記。
。3)請假一周以上:個人持書面申請→交校長審批→交相關處室主任登記→交行政辦公室登記。
2、中層干部請假程序
(1)請假兩天以內:個人持書面申請→交分管校長審批→交行政辦公室登記。
。2)請假兩天以上:個人持書面申請→交分管校長審查→交校長審批→交行政辦公室登記。
3、副校長(副書記、工會主席)請假程序
個人持書面申請→交校長審批→交辦公室登記。
4、校長請假程序。
直接向教育局報告
5、銷假
已滿請假期限或提前收假的,個人必須到登記處室銷假,若需續(xù)假仍按請假程序辦理。
。ǘ┨厥饧僖(guī)定
1、婚假:
5天(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2、喪假:
(1)悼念直親假期為五天(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2)悼念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假期根據具體情況,由領導批準,酌情給予1—3天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產假:
。1)正常分娩者,給予產假90天。提前休息的,休息天數計算在90天產假之內;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計算。難產或雙生以上的,增加產假15天。
。3)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或國家法定假日內,其寒暑假休假時間不可以順延。對于產假期間的學?冃Э己酥苯诱J定為合格。超出規(guī)定范圍內的假期按短期事假處理。
。ㄈ┦录伲ê亲≡翰〖伲┮(guī)定
1、在一學期中個人請假在周標準工作量的一半以內,所耽誤的工作直接由學校調配。教師每耽誤一節(jié)課在期末發(fā)放績效時按15元∕節(jié)扣減,屬班主任的每天還要扣減班主任課時1或1.5節(jié);行政人員(包括處室人員)耽誤半天按兩節(jié)課計算,一天按三節(jié)計算,在發(fā)放當月績效時按15元∕節(jié)扣減且在請假期內的超工作量不計。
2、在一學期中個人請假耽誤工作量累計達到周標準工作量一半,扣減一周的績效考核津貼,達到一周的扣減兩周的績效津貼,達到兩周的扣減三周的績效津貼,達到三周的`扣減一個月的績效津貼,達到一個月的扣減一個半月的績效津貼,達到兩個月的扣減三個月的績效津貼。達到三個月(含)以上的扣出半年績效津貼。
。ㄋ模┳≡翰〖僖(guī)定
教職工生病住院以出院證為準,只扣發(fā)住院期間相應的績效津貼。
請銷假制度3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規(guī)范教師出勤行為,依據《縣教育局關于規(guī)范教職工請銷假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改革要求和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校制度。
一、請銷假制度
1、任何教師有事必須事先請假,并認真填寫請假條,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職,事后要及時銷假。
2、確因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必須事前電話請假,并將工作安排情況向分管領導匯報,事后補填請假條,教導處考勤匯總要以書面請假為準。
二、請假程序
1、教學人員請假一天者,須自行調好課,然后由校長審批。
2、非教學人員請假一天以內者,須安排好相應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簽字,副校長審批。
3、一天以上三天以內者須到中心校批準。超過三天至一周者由教委領導批準。一周以上者由學校及請假人經教委報縣教育局批準。所有請假均以請假條為準,審批通過后方可執(zhí)行,請假手續(xù)由教導處負責存檔。
4、教師因公出發(fā)或因私請假造成空堂的按曠課論處。
5、凡因重病請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或直系親屬喪假,函授學習等可申請學校作出調課或代課安排,教師函授學習、因公出差視為出勤。
6、學校的重大活動原則上任何人不準請假,如確需請假,須經校長批準。
7、值夜教師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須妥善安排休息期間的工作。
三、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每天四次簽到簽退。
2、教師上課情況。
3、學校及上級召開的`所有會議、教研集備活動、業(yè)務學習等參加情況。
4、非教學人員8小時在班情況。
5、值夜教師到崗、節(jié)假日值班及全時空值班情況。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結合的方法(監(jiān)考閱卷、開會等集體活動,由主持人全查),檢查未見其人且無請假記錄者按曠工論處。
五、考勤績效工資獎懲
績效工資中設立教師考勤獎,金額按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執(zhí)行。
1、漏簽到、簽退一次扣0.5元。
2、溜堂、上課遲到及早退、開會遲到及早退、曠班每次扣2元。
3、集備無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曠課一節(jié)扣10元(遲到10分鐘以上視為曠課),曠工一天扣20元,曠課曠工不重復計算。
5、值夜曠班扣20元(值日教師負責賠償損失)。
6、請假每人每月不超過兩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連續(xù)計算)。
7、體育教師帶操無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試閱卷期間不準請假,卻需請假者,不論何種情況一律每天扣20元,曠工一天扣40元。
9、節(jié)假日教師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遲到1個小時以內或中途離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積分
1、曠課一節(jié)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曠工不重復計算。
2、曠坐班一節(jié)扣1分。上課遲到、溜堂、早退10分鐘以內扣2分,超過10分鐘按曠課記。未簽到或未簽退一次扣0.2分(含簽到遲到)。請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曠會一次扣2分。集體備課和業(yè)務學習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試期間請假、遲到、曠工扣分加倍計算。
七、請假期間的待遇及對曠工的處罰
1、病假期間的待遇按縣文件執(zhí)行。
2、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計超過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yōu)秀等級。
3、全年連續(xù)曠工3天、累計曠工超過7天,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考核等級,不得參與當年的職稱晉升。
4、每學期連續(xù)曠工15天以上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5天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按人縣文件精神報人事部門批準予以辭退。
八、其他
1、女教師產假后第一個學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簽到簽退,但例會和教研活動必須參加。
2、考核結果由教導處負責匯總公示,并計入綜合量化考評,作為評先樹優(yōu)的依據之一。
3、本規(guī)定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文件執(zhí)行。
請銷假制度4
一、局機關全體職工應自覺遵守作息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二、局機關考勤實行簽到制,辦公室統一負責簽到。
三、日?记诠ぷ饔筛骺剖邑撠,考勤工作應認真負責,不得弄虛作假。
四、局辦公室根據各科室考勤表,每月匯總一次。
五、干部職工請病假、事假、探親假、婚假、產假、喪假、年休假等,均應填寫《請假單》,交辦公室備案;假期結束后,請假人應及時到辦公室銷假。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填寫《請假單》,應說明情況,并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對待。
六、科室負責人請假必須經分管局長簽署意見后報局長批準。其他干部職工請病假、事假1天以內的',由所在科室負責人批準;1天以上,3天以內由所在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局長批準;3天以上,7天以內由所在科室負責人和分管局長簽署意見后報局長批準。探親假、婚假、產假、喪假、年休假等,由所在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送局辦公室按有關規(guī)定審核后,報局長批準。
七、探親假、婚假、產假、喪假、年休假等假期待遇問題,按國家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假期期滿后,如需延長假期,按事假履行請假手續(xù),待批準后方可延長。
八、年休假可以沖銷病事假天數。
九、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有關規(guī)定處理。
十、年終考核時,請假情況將作為全年考核的內容之一。
十一、本制度所涉內容若遇國家政策調整,則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請銷假制度5
一、健全學校請銷假制度。
全縣中小學校應實行教職工上下班簽到制度,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必須嚴格履行事前事后請銷假手續(xù),請假時必須書面寫請假條(突發(fā)情況可以電話或口頭請假,但事后須補假條),由本人逐級申請,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未經準假而不到學校上班者以曠工論處。各學校如擅自越權審批各種假期,則按縣政府有關文件規(guī)定嚴肅查處。
二、規(guī)范教職工請事假管理。
中小學校長因公因私請假須報縣教育局局長審批,全縣中小學校長會議因公因私請假須報縣教育局長審批;學校組織教師集體出縣以外學習等活動須報縣教育局局長審批。教職工個人因公因私一次性請假10天(含10天)以內由所在學校校長審批,一次性因公因私請假超過10天者報縣教育局分管人事領導審批。經批準的10天以內的私事假待遇按各校的具體規(guī)定執(zhí)行;教職工一學期因私累計請事假超過10天者,每天扣除績效工資50元。函授、自學考試等按請公事假執(zhí)行,但不報銷旅差費。對無故超出批假期限未到學校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除績效工資100元,連續(xù)曠工5天以上者停發(fā)當月工資,連續(xù)曠工滿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30天者按程序作辭退處理。
三、規(guī)范教職工請病假管理。
教職工一學期一次性請病假一個月以內者必須附縣級以上醫(yī)院診斷證明由所在學校校長批準;一次性請病假一個月以上者必須附縣級以上醫(yī)院診斷證明并由單位簽署意見,報縣教育局分管人事領導審批(縣教育局人事股備案)。教職工一學期累計請病假一個月之內待遇按各校具體規(guī)定執(zhí)行,一學期累計病假在一個月以上者,每天從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扣除20元(以自然日計算)。在職教職工經縣級以上醫(yī)療鑒定中心確診為失明、癱瘓、精神病、癲癇病、癌癥、嚴重傳染病以及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可認定為大病號,大病號教職工由縣教育局一年一審核,認定為大病號的'教職工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全發(fā)。
四、規(guī)范教職工婚假、產假、喪假管理
婚假:教職工婚假一般為3天,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假期為10天。雙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對方所在地結婚時,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在崗教師均可享受帶薪婚假,婚假計算時間不含節(jié)假日和雙休日,開始休假時間為結婚日或結婚日前二天。
產假、計劃生育假:
。1)已婚女教職工生育時(已取得準生證)產前、產后累計計算產假,順產產假為9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女教師滿24周歲)第一次生育時,增加產假30天;難產(含剖腹產)有醫(yī)院證明,增加產假15天。男教職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時可享受3天陪護假,其配偶晚育第一胎則可享受10天陪護假。
。2)懷孕不滿3個月施行計劃生育補救措施者,休假25天;懷孕3個月以上施行計劃生育補救措施者,休假42天。已懷孕的女教師,按國家規(guī)定給予產前檢查時間。喪假:教職工與職工配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享受喪假7天,其他親屬死亡享受喪假1—3天(按各校具體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建立教師病退制度。長期病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教師,由縣級以上人民醫(yī)院對其進行診斷并出具相關證明,經縣教育局會同縣人勞保障局核實,報縣政府同意后辦理病退手續(xù),按教職工正常退休待遇執(zhí)行。
六、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與以前文件有相悖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請銷假制度6
一、總則:
全公司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參加考勤,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脫崗、串崗。有事必須請假。
二、出勤相關規(guī)定:
。1)遲到、早退、脫崗一月三次,曠工一次,普通員工取消當月考評工資,組長以上人員取消當月職務工資;遲到、早退、脫崗超過半小時為曠工,曠工一天扣兩天工資。
。2)上班時間外出須經直接分管領導許可,否則為脫崗。休息、請假,必須經領導同意,否則為曠工。
。3)各部門必須按公司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上下班,不準擅自變更工作時間、提前上下班。需變更工作時間的報公司分管領導的批準。
三、請銷假相關規(guī)定:
。ㄒ唬┬菹⒄埣俦仨毺崆罢埣伲
1、三天以內的必須于上班前請假,否則按遲到處理。
2、請假超過三天必須提前一天,滿七天必須提前二天,滿十天必須提前三天,滿二十天必須提前五天辦理請假手續(xù);女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每少提前一天扣款五元(本人生病住院,配偶、子女、本人父母生病住院需本人照顧、員工喪假等到情況除外)
。ǘ┨厥馇闆r請假,半小時內不能上班或提前一小時下班的,按休息半天對待。上班的時間按加班對待。
。ㄈ┓窍铝星闆r,員工請假不準超過二十天
1、女工產假
2、本人生病住院不能上班且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屬實
3、配偶、子女、本人父母生病住院需本人照顧,且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屬實
4、其它特殊情況必須由總經理批準
。ㄋ模﹩T工請假超過七天的,必須由本人填寫《請假條》一式三份,經有關人員簽批后,本人、最后簽批人、部門負責人各存一份;員工請假期滿后,由其本人到部門負責人處銷假,部門負責人將《請假條》于次月初隨考勤表轉人力科
(五)請假批準權限
1、各部門員工、組長休息請假,七天以內的經部門經理(科長)批準;員工休息請假七天以上二十天以下,經部門經理(科長)同意后,報分管部長批準;員工請假二十天以上,需經分管人力資源副總經理批準。
2、中層干部休息請假七天以內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請假超過七天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須報總經理批準
3、辦公室成員休息請假需總經理批準
。╀N假規(guī)定
1、員工休假到期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上班的.,經上述有關人員批準后,可以續(xù)假,續(xù)假期滿必須按規(guī)定銷假。
2、員工請假期滿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銷假,需續(xù)假的,批準權限和提前標準與續(xù)假天累計計算
四、員工請事假超過二個月,視同自動離職;對于以請事假名義離職的員工,按擅自離職、違反勞動合同處理
五、各部門負責考勤人員要按時、準確考勤并做好員工請銷假工作,發(fā)現考勤不及時、不正確及不嚴格執(zhí)行請銷假制度的給予批評、通報批語等處分。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請銷假制度7
為強化公司勞動紀律,增強員工的組織觀念和自律意識,嚴格請銷假制度,做到規(guī)范化管理,保證公司良好的生產經營秩序,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 工作時間
一、常白班員工
夏季 7:30—11:30 14:00—18:00 冬季 7:30—11:30 13:00—17:00
二、倒班員工
白班 8:00—16:00 中班 16:00—24:00 夜班 0:00—8:00
第三條 批假權限
一、逐級審批全體員工請假時必須逐級審批,某位領導外出時要報該
領導的上一級領導審批。
二、普通員工請假
1、一天以內由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2、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含三天,下同)由總經理審批。
3、三天以上五天以內由副董事長和總經理審批。
4、五天以上由董事長審批
三、管理干部請假
1、兩天以內由總經理審批。
2、兩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副董事長和總經理審批。
3、三天以上由董事長審批。
四、代批權限
董事長外出、無法審批時,由副董事長、總經理代批。
但普通員工請假八天以上、管理干部請假五天以上的,必須經董事長同意。
第四條 請銷假手續(xù)
一、請銷假手續(xù)一律在公司辦公室履行。
二、公司實行書面請銷假制度,員工因事或因病請假,須事先填寫請假條,按審批權限辦理請假手續(xù)。生產車間倒班員工請假前必須自行協調好代班人員(班組內有富余人員可以頂崗的除外),并在請假條上注明代班人,代班人按30元/班領取加班費。
三、員工請假手續(xù)審批完成后,還須將自己所負責的工作交接好、將請假條交公司辦后方可離開。
四、若情況緊急、請假人無法填寫請假條時,須在第一時間向其主管領導匯報情況,委托主管領導和本部門一名員工共兩人,代其填寫請假條并按上述權限上報審批,被委托的兩人均須在請假條上簽字并注明系被委托。
五、假滿返回時必須到公司辦銷假:在其請假條上書寫
姓名和返回時間。
六、請假后逾期未歸的按曠工處理。 第五條 續(xù)假
一、原則上不允許續(xù)假,發(fā)生下列情況的除外:
1、請事假后又發(fā)生了突發(fā)情況,確實無法按期返回的。
2、請病假后即將假滿時,沒有康復、無法正常上班的。
二、續(xù)假手續(xù):被批準可以續(xù)假的要按請假程序填寫、審批請假條;本人無法到公司填寫請假條的,按第四條第四項規(guī)定辦理;年、節(jié)期間公司正常生產、辦公需要加班,此時請假回家探親的一律不予續(xù)假。
申請續(xù)假未獲批準、未按期返回的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 假期規(guī)定及待遇
一、法定假日、帶薪年休假
1、在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假日里,需加班的按該員工日基本
工資的300%支付報酬。
2、國家規(guī)定的員工帶薪年休假: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本公司根據企業(yè)實際情況,外省員工加休2天。員工自愿不休假的按其應休天數及該員工日基本工資的300%支付報酬,在年底兌現。
法定假日、帶薪年休假期間休息均須按程序經公司審批后方可。
二、事、病、婚、產、陪產、流產、喪假
1、事假、病假:根據《薪酬方案》的規(guī)定,每月基本工
作日之外的事假、病假不扣基本工資和津貼,基本工作日之內的事假、病假按日扣除基本工資和相應津貼。
2、婚假:婚假為3天。晚婚者(男方滿25周歲,女方滿23周歲初婚),增加7天。請婚假期間,發(fā)放日基本工資。
3、產假:產假一般為6個月,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
4、陪產假:夫婦達晚婚晚育條件,妻子分娩時男員工可
申請7天陪產假。請陪產假期間,發(fā)放日基本工資。
5、流產假:(1)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者,流產假為45天;
(2)妊娠3個月以內流產者,流產假為1530天。
申請產假、陪產假、流產假時均須提交縣區(qū)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及相關檢查報告單。請產假、流產假的待遇按事假、病假執(zhí)行,但每月最低為其保留310元,在假滿按時返回工作崗位后兌現。
6、喪假:
。1)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時,5天;
。2)祖父母、外祖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去世時,4天;
。3)兄弟姐妹去世時,3天。
辦理喪事的地點在市外省內的加1天,在省外的加2天,逾期可申請以事假充抵、須分開請假。請喪假期間,發(fā)放日基本工資。
第七條 本規(guī)定為試行,未盡事宜逐步補充完善。
第八條 本規(guī)定自20xx年4月7日起實施,之前請假的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直至該假結束,解釋權在經理辦公會。
請銷假制度8
為了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全面促進教育教學工作,理順請假手續(xù),加強考勤,杜絕無故曠課、曠工現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制度
。ㄒ唬┱埣俎k法
1、教職工請假1天以上(含1天)必須寫請假條,經所在處室領導簽字后,到校長室審批。并在請假條上注明自己所帶課程的安排情況。
2、教職工請病假1—7天(含7天)必須持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請病假7天以上(不含7天)必須持住院醫(yī)藥費發(fā)票、出院證銷假。
。ǘ┱埣倨谙
1、學校上課期間原則上不得請普通事假,但確有特殊情況的每年可請普通事假7天,可以是幾次普通事假累計,可以是前后接續(xù),也可以是一次性普通事假。
2、直系親屬去世,學校給予10天喪假,不包括來回路途所用時間。少數民族教師直系親屬去世,按民族習慣給予喪假。
3、教職工婚假為15天。女職工在計劃生育政策范圍內生育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男教師在配偶生育期間可請陪護假7天。
4、教職工請假期間,如包括“五一”、“十一”、周日等法定假期,則一并算為假期。
5、教職工在外函授期間,如與學校上班時間沖突,可請假7天(可在寒暑假前后累計)。
。ㄈ┛郯l(fā)工資標準
1、喪假、產假、婚假、住院期間不扣工資。
2、每學期病假7天之內(含7天)不扣工資。
3、普通事假一學年累計7天之內(含7天)不扣工資,超過7天,超過的天數按特殊事假對待,特殊事假1天扣發(fā)日工資的40%。
4、一學期內7天病假后不得請病、事假。如堅持續(xù)請病假,必須持住院醫(yī)藥費發(fā)票、出院證銷假,否則按特殊事假對待;如堅持續(xù)請事假,則按特殊事假對待。住院期滿續(xù)請事假,按特殊事假對待。特殊事假1天扣發(fā)日工資的'40%。
5、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不含20天)或病假累計超過60天(不含60天)不得享受年終福利待遇。
6、教職工每超假一天1天扣日工資的200%。
。ㄋ模┢渌
1、孩子上幼兒園的教職工,可向處室主任、教研組長口頭請假接送孩子。
2、臨時外出的教職工須向處室領導口頭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00分鐘,超過時間按曠工對待。
3、臨時外出,絕對不得耽誤上課,否則按曠課處理。
二、考勤制度
1、上下班、開會、值周、打掃衛(wèi)生等各種集體活動,遲到、早退累計3次,按曠工1節(jié)計。
2、不參加會議、值周、打掃衛(wèi)生等集體活動1次按曠工1節(jié)計;坐班時間無故外出,每45分鐘計曠工1節(jié)。
3、教師無故缺勤按期間工作內容考勤,即有課期間按曠課計,無課期間按曠工計。
4、教師曠課1節(jié)扣日工資的100%,曠工1節(jié)扣日工資的50%。
5、教輔人員累計缺勤1天扣日工資的300%。
6、由教務處、政教處、各班學生進行聯合考勤。
三、各處室每月一次把本處室考勤、請假情況報校辦,校辦統計后給會計室下文扣發(fā)工資。
四、本制度自20xx年8月13日起執(zhí)行。
五、本制度的解釋權歸校務會。
請銷假制度9
為嚴肅工作紀律,規(guī)范教職工請假行為,維護正常教學秩序,依據上級文件精神并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現就教職工請銷假制度作出如下規(guī)定。
一、請(銷)假的類別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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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河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和其他行政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教職工享受4天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1到2天的往返路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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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教職工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教職工懷孕流產的,可根據醫(yī)療機構意見,給予7至15天的產假。
3、因身體原因需請保胎假的,其保胎假在產假中折抵。
4、產假期滿上班,經1周的適應時期后可恢復其原工作量。如確因身體原因不能按原工作量繼續(xù)工作的,須經省級以上醫(yī)療機構開具證明,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處理。產假期滿、正常上班的女教職工,在嬰兒未滿一周歲時,允許上、下午分別有一小時回家哺乳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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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時,喪假按照不超過5天執(zhí)行;教職工因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需要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1至2天的往返路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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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假分短期病假和長期病假。凡因病請假不足15天的為短假;因病請假在15天及以上的為長假。
2、請短假者須提交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診斷報告及住院病歷;請長假者須提交省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診斷報告及住院病歷,并經學校請銷假評定小組核認確定。
3、請長、短期病假者病愈后要求上班的,須分別持省級、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證明,上班后1個月內又請病假的,病假時間應連續(xù)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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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分短假和長假兩種情況。因事請假不足15天的為短假,因事請假在15天及以上的為長假。
以上請假時間均含學校寒暑假、公休假和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
二、請銷假審批手續(xù)與權限
1、各處室、年級組必須根據學校規(guī)定完善本部門請銷假制度,做好請假、審批、登記和銷假手續(xù),并記入教職工出勤考核。凡不履行請假手續(xù)者,一律視為曠工。在學校抽查教職工紀律和出勤情況時,無學校請假證明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并計入學期考核。
2、需請假的教職工應先由本人填寫《請假條》(一式三份)經處室、年級主任、分管校長或主要領導簽字批準后,分別交本處室(組)、教務處和辦公室備案后方可離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應在假后兩個工作日內補辦。分管校長請假報學校主要領導批準。
3、婚喪假、產假由處室、年級主任審批后報教務處、辦公室備案。
4、病、事假按長假、短假兩種情況分別審批上報。
(1)短假。教職工請假半天以內,由所在處室、年級主任批準,1天以上3天(含)以內的由各處室、組部門分管領導批準,并報教務處、辦公室備案。教職工請假3天以上7天(含)以內由主要領導審核后,報學校審批;請假7天以上15天以內的分別經處室(組)主任、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層層審核后報學校審批并報辦公室、教務處備案。
(2)長假。
①凡請長假者,只要能獨立生活須由教職工本人親自到校向分管領導、主要領導陳述理由和提交《請長假申請單》等書面申請,并附省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醫(yī)療和住院證明。
、谟山搪毠に诘哪昙壔蛱幨抑魅、年級校長及學校主要領導組成評定小組,對請長假教職工提交的證明材料與請假情況進行認定。經評定小組審核認定符合請假條件的'教職工須填寫《請長假承諾書》,保證無弄虛作假行為。
三、請假須提交的材料
1、請婚假應提交結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請產假應提交結婚證、準生證原件及復印件。需延長產假者還需提交獨生子女證和省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3、請長期病假應攜帶省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醫(yī)療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及藥費單據。醫(yī)院開具的建議證明只作參考,不作請假批準依據。對小病大養(yǎng)、長期稱病等不上班的,要專題報告縣教育局審批處理。
四、銷假
1、婚喪假、女教職工規(guī)定的產假結束后,在兩個工作日內持分管校長簽字的銷假證明交教務處、辦公室備案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未滿一個月的病假、事假期滿后,須于上班當天持主管領導簽字的相關手續(xù)到教務處、辦公室辦理銷假,填寫核對《請假扣款通知單》后,由辦公室報請計財處按規(guī)定辦理補交代課費等相關手續(xù)。
3、教職工一個月以上的(含一個月)病假(或事假)期滿,須于上班后的兩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攜帶省級以上醫(yī)院的醫(yī)療診斷證明、住院病歷等有關證明(或主管領導簽字的相關手續(xù)),到教務處、辦公室銷假并填寫核對《請假扣款通知單》后,由辦公室報請計財處按規(guī)定補交代課費,恢復福利、績效工資等相關手續(xù)。
4、辦公室、教務處將對請銷假制度的執(zhí)行進行不定期抽查。教職工因自身原因不及時銷假的,自假期滿后第一個工作日按曠工論處,對于包庇、隱瞞不報的部門和個人,學校將進行通報批評。
五、請假期間的待遇
1、產假、婚假、喪假、進修(培訓)假工資、福利待遇照發(fā)。
2、短假。每月請假累計不超過1天者不扣工資;超過1天者從第二天起每天扣發(fā)其工資10元;7天以上不足15天者按每天扣發(fā)工資20元計。請病假3天以內者需出具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證明并辦理請假手續(xù)者學校不扣發(fā)其工資,請病假超過3天者從第4天起,學校每天扣發(fā)工資10元;7天以上不足15天者按每天扣發(fā)工資20元計。
3、長假。請長假期間,學校取消請假教職工的各種福利待遇,同時請假教職工每月須向學校交納代課補償費。代課補償費按(請假天數x800元)/30進行折合計算。
4、全學年病、事假累計達30天及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yōu)秀等次。
5、經評定小組審查認定,確因有病需長期住院治療,學校視其情況可以給予生病教職工在生活上的適當幫助。
六、曠工的界定和處罰
(一)曠工的界定
1、未履行請假手續(xù),私自請人代課、代班者或無故不上班者;
2、雖履行請假手續(xù),但未移交工作而擅自離;螂x崗,影響工作者;
3、本人雖提出請假或續(xù)假,但未獲得批準,擅自離校或不上班者;
4、請假期滿不按時銷假、續(xù)假,又不按時上班者;
5、無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交請假條或打電話請假且未履行請假手續(xù)者;
6、無故不參加有關會議、活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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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評定小組認定不具備請長假條件,但其本人仍堅持請假休息者,學校將自其離校之日起停發(fā)請假教職工工資,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相應行政處分或予以解聘。
2、一學期連續(xù)曠工3天、累計曠工超過7天者不得參加年終考核,不確定考核等次,不得參與當年的評優(yōu)、評模及職稱評聘。
3、連續(xù)曠工15天以上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5天或全學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報請縣人社部門、教育局批準予以辭退。
七、其他
1、學校發(fā)現請假教職工有偽造假證明等欺瞞行為的,一經查實除扣發(fā)其請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各項福利待遇外,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全校通報或相應的行政處罰或處分
2、教職工考勤實行周報制度。各處室、組要在每周一前將所屬教職工上周考勤情況統計隨周工作安排分別上報教務處、辦公室,以便了解掌握,及時進行處理安排。
3、請長期病假的教職工必須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和準確的治療醫(yī)療機構或休養(yǎng)住址,以便學校領導探望。能獨立生活、有行動能力的教職工須每月15日前來校向學校主管領導匯報情況并記錄歸檔。
4、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原有請銷假的相關規(guī)定同時廢止。本規(guī)定由教務處、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其他未盡事宜由學校請銷假評定小組統一解釋處理。
請銷假制度10
1.全體教職工要嚴格遵守幼兒園作息制度,堅守崗位,按時上下班,有事或因病要及時請、銷假。
2.請假范圍:
事假、病假(出據醫(yī)院證明)、產假、婚假、喪假等。
3.請假程序:
園長請假,超過一天(含一天)以上或離開市區(qū)需經局分管領導同意后,報局主要領導批準,并告知園辦公室;副園長請假,一天之內,由園長批準,超過一天或離開市區(qū)需經園長同意后,報局分管領導批準,并告知園辦公室;各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之內的由分管園長批準,超過一天的或離開市區(qū)需經分管園長同意后報園長批準。工作人員請假,半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報值周管理人員備案,一天以上的.或離開市區(qū)需經各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園長批準,超過三天(不含三天)需經分管園長同意后報園長批準。工作人員中途外出,除了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外還須向值周人員備案,并履行登記手續(xù)。
4.中途外出超過兩小時算半天事假。
5.請假人在外地因故不能返回工作崗位時,須向批準假期的領導續(xù)假。
6.批準假期的領導不在時,由同級副職代批、代續(xù)。
7.教職工請假期滿上班或提前上班均要向批準假期的領導銷假。
8.教職工請假,必須申請寫請假條,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特殊情況除外。
請銷假制度11
第一條婚假:
凡在我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員工,結婚時享有有薪婚假3天。
在我公司工作二年以上員工,結婚時享有有薪婚假5天。
在我公司工作三年以上員工,結婚時享有有薪婚假7天。
在我公司工作五年以上員工,結婚時享有有薪婚假10天。
第二條喪假:
凡在我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員工,因直系親屬不幸去逝時,享有有薪喪假3天。
第三條產假:
購買生育保險滿一年、并且計劃生育條件的男女員工享有以下假期:
1、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產后假75天)。
2、難產增加30天。
3、屬多胞胎生產的,每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實行晚育(女員工滿24周歲生育)者,增加產假15天。
5、男員工的妻子,在符合計生政策的前提下生產,男員工可享受10天看護假,但需向人事部提供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準生證。
6、女員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可休假15天,懷孕滿4個月(含4個月有)以上者流產者,休假42天,但需向人事部提供醫(yī)院開具的證明。
7、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
第四條年假:在重慶火鍋加盟企業(yè)連續(xù)工作滿一年的正式員工,均可享受年假。
1、公司工齡與年假對照表
工齡
休假天數
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3天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5天
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7天
2、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休年假:
a、員工在一年內事假累計超過20天;
b、員工在一年內病假超過30天;
c、一年內病假、事假累計超過40天者。
3、年假需一次休完,不得分次休。
4、年假期間享有全額工資。
第五條事假:
。ㄒ蛐袠I(yè)工作性質特殊,原則上節(jié)假日不準請假,如有特殊請一扣二)。
1、事假2天,扣除當天應得工資;
2、事假2—4天,扣除當天應得工資的1。2倍每天;
3、事假4—7天,扣除當天應得工資的1。5倍每天;
4、事假7天以上者,扣除當月的全部級別工資、崗位工資外,扣除當天基本工資的2倍每天;
第六條病假:
1、二天以內的病假,扣除當天工資,且請假人必須有三人以上員
工(含)書面證明,或者有相關醫(yī)院出具的證明。
2、超出二天以上的病假,請假人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yī)院的病休證明,否則按其事假處理。
第七條曠工:
未經請假或假滿沒有續(xù)假,未經管理人員同意擅自不到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并記入人事檔案備檔。
一個月內曠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人事部備案)。
凡一年內累計曠工六天或六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處理(人事部備案)。
休假:
每位員工每月2天休假,休假期間不扣工資。
休假由各部門經理統一安排,并嚴格按休假制度執(zhí)行。
因餐飲行業(yè)工作性質特殊,凡節(jié)假日原則上不安排休假。
因公司原因休假不能安排完畢,補助未休假員工15元/天。
以上各款假期內如果包含公休日和節(jié)假日,均不另加假期天數。
第八條以上各款假期的審批權限如下:
1、一天以內由部門經理審批;
2、一天以上、七天以下由審批;
3、公司辦公室人員由辦公室主任審批;
4、七天以上假期由審批;
請銷假制度12
一、請銷假制度
任何教師有事必須事先請假,并認真填寫請假條,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職,事后要及時銷假。
確因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必須事前電話請假,并將工作安排情況向分管領導匯報,事后補填請假條,教導處考勤匯總要以書面請假為準。
二、請假程序
教學人員請假一天者,須自行調好課,然后由校長審批。
非教學人員請假一天以內者,須安排好相應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簽字,副校長審批。
一天以上三天以內者須到中心校批準。超過三天至一周者由教委領導批準。一周以上者由學校及請假人經教委報縣教育局批準。所有請假均以請假條為準,審批通過后方可執(zhí)行,請假手續(xù)由教導處負責存檔。
教師因公出發(fā)或因私請假造成空堂的按曠課論處。
凡因重病請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或直系親屬喪假,函授學習等可申請學校作出調課或代課安排,教師函授學習、因公出差視為出勤。
學校的重大活動原則上任何人不準請假,如確需請假,須經校長批準。
值夜教師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須妥善安排休息期間的工作。
三、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每天四次簽到簽退。
2、教師上課情況;
3、學校及上級召開的'所有會議、教研集備活動、業(yè)務學習等參加情況。
4、非教學人員8小時在班情況。
5、值夜教師到崗、節(jié)假日值班及全時空值班情況。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結合的方法(監(jiān)考閱卷、開會等集體活動,由主持人全查),檢查未見其人且無請假記錄者按曠工論處。
五、考勤績效工資獎懲
績效工資中設立教師考勤獎,金額按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執(zhí)行。
1、漏簽到、簽退一次扣0.5元。
2、溜堂、上課遲到及早退、開會遲到及早退、曠班每次扣2元。
3、集備無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曠課一節(jié)扣10元(遲到10分鐘以上視為曠課),曠工一天扣20元,曠課曠工不重復計算。
5、值夜曠班扣20元(值日教師負責賠償損失)。
6、請假每人每月不超過兩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連續(xù)計算)。
7、體育教師帶操無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試閱卷期間不準請假,卻需請假者,不論何種情況一律每天扣20元,曠工一天扣40元。
9、節(jié)假日教師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遲到1個小時以內或中途離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積分
1、曠課一節(jié)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曠工不重復計算。
2、曠坐班一節(jié)扣1分;上課遲到、溜堂、早退10分鐘以內扣2分,超過10分鐘按曠課記;未簽到或未簽退一次扣0.2分(含簽到遲到);請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曠會一次扣2分。集體備課和業(yè)務學習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試期間請假、遲到、曠工扣分加倍計算。
七、請假期間的待遇及對曠工的處罰
1、病假期間的待遇按縣文件執(zhí)行。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計超過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yōu)秀等級;
2、全年連續(xù)曠工3天、累計曠工超過7天,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考核等級,不得參與當年的職稱晉升。
3、每學期連續(xù)曠工15天以上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5天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按人縣文件精神報人事部門批準予以辭退。
八、其他
女教師產假后第一個學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簽到簽退,但例會和教研活動必須參加。
考核結果由教導處負責匯總公示,并計入綜合量化考評,作為評先樹優(yōu)的依據之一。
本規(guī)定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文件執(zhí)行。
本規(guī)定自xxxx年9月1日開始執(zhí)行。
請銷假制度13
為了增強職工的組織紀律觀念,強化內部管理,嚴明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能,規(guī)范請銷假行為,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經公司辦公會議研究,制訂本制度:
一、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或兼職事情,有事外出必須征得主管領導的同意。
二、員工無故不上班,連續(xù)曠工兩天或月累計超過三天者,礦工一天罰三天的工資,并將其予以除名。
三、員工因病休假必須有正規(guī)醫(yī)院出具的'建議病休證明信,經核實后方可按病假處理。
四、請、銷假制度及審批權限
1、員工因事請假,由本人事先填寫《請假條》,部門負責人根據實
際情況簽署意見,報主管領導批準;
2、各部門負責人一天以內者須有分管領導簽字批準,
兩天以上須經理批準;員工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須有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三天以上五天以內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簽署意見,報分管領導簽字批準,七天以上報公司經理批準;并逐級上報依次簽字
3、因故不能在假畢后上班者,必須提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原則上續(xù)假
應到公司辦理,家不在市內居住或行動不便的,續(xù)假時間在兩天以內的,可以電話聯系,征得負責人同意后,方可繼續(xù)休假,每次假期,續(xù)假只限一次(病假除外)。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未辦理請假手續(xù)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2、本人要求請假,但單位未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請假者未將請假條于假前交到公司考勤人員處;
4、事后請假者;
5、遲到、早退或擅離工作崗位,脫崗超過一個小時的;
6、準假期滿未辦理續(xù)假手續(xù)而未按時上班者;
7、假滿后未在上班當日及時向批準人銷假的;
8、請假理由與事實不符者。
六、凡在考勤制度上弄虛作假者,不按考勤制度辦事者,一經查實將扣除本月全額效能獎金。
七、考勤人員打印出考勤記錄后,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補寫請假條,一經查實,連同簽字主管一同給予50元罰款處理。
八、各部門每月要對本部門的出勤情況進行認真的檢查、統計,對須扣發(fā)、停發(fā)工資的應于每月10日前報辦公室審核辦理。未及時上報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及考勤工作人員的責任。
九、辦公室負責考勤的整理工作?记谌藛T應如實作好考勤記錄,考勤記錄要完整保存?zhèn)洳,公司憑考勤記錄核發(fā)工資。
十、辦公室考勤人員應將考勤記錄一月一匯總,并將匯總情況和獎罰意見及時上報公司領導,由經理簽字后公布執(zhí)行。
十一、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以前所實行的請假辦法同時廢止;所有員工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請銷假制度14
1、機關工作人員申請年休假、探親假、婚假、產假、喪假,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地震局不再另行規(guī)定。
2、工作時間因私脫離工作崗位的,填寫事假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不能事前書面申請的,經批準后,事后上班第一天及時補辦手續(xù)。請病假者需持指定醫(y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經批準后方可。
3、申請事假一天以內的,由科室負責人審批,超過一天的,要經科室主要負責人同意并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剖抑饕撠熑苏埣俪^一天的需報局長審批。
4、請假到期后,應及時向準假人和辦公室銷假,超過請假時間不銷假的視為曠工。
2、因故需要延長假期的應該提前補辦續(xù)假手續(xù),情況特殊的應事前說明原因,事后辦理補假手續(xù)。
3、銷假應履行銷假手續(xù),本人要在《請、休假條》的存根聯上簽字,并注明銷假時間。本人在休假內提前返回工作單位的,銷假時也要一并注明休假時間。
假期待遇
1、機關工作人員在批準的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事假、探親假和路程假期內,工資保險福利待遇不變。職工探親的往返路費按財務有關規(guī)定報銷。
2、機關工作人員在批準的病假期內,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基本工資照發(fā);病假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10年以上的,基本工資照發(fā);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的80%,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基本工資照發(fā)。其他未納入基本工資的物價福利性補貼部分在病假期間照發(fā),福利待遇不變。
3、基本工資的計算,實行級別工資制的人員,為本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之和;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與按國家規(guī)定比例計算的獎金之和;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與按國家規(guī)定比例計算的獎金之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為本人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guī)定比例計算的津貼之和。
4、按規(guī)定應扣發(fā)的病假工資由辦公室通知財務科扣發(fā)。
其他
1、機關各科室要加強組織紀律性,嚴格執(zhí)行各項請銷假制度。
2、對經批準休病假、事假的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獎懲規(guī)定。病假、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不參加年度考核。對未經批準擅自脫離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論處。
3、因參加學歷教育復習、上課、考試或因其他個人事由需休假的人員,要首先使用本人的應休假期;無假期的,在單位工作允許的情況下,可適當給予時間,但要按規(guī)定程序報批。
5、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請銷假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一、為規(guī)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請假程序
一、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及聯系方法,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辦公室備案。
二、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xù)性。
三、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四、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請假相關規(guī)定
一、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xù),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補辦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論處。
二、未辦手續(xù)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xù)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三、假期核準權限如下:
(一)、公司員工請假三天以內的(包括三天),由其部門主管審批。
。ǘ、公司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的.,需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議核準。
(三)、公司主管級人員請假的,由總經理核準。
四、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五、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情況可由家屬或電話請假以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xù)。
七、公司員工請假期滿未續(xù)假或雖續(xù)假但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fā)生意外等不可抗拒力的因素外,均以曠工論處。
第四章 附則
一、本管理辦法經2月27日公司行政辦公會議通過。
二、本管理辦法解釋權歸辦公室。
三、本管理辦法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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